「一哥」論政:「澳門做特首是比較容易做的」|《論盡》專訪賀一誠精華 #03
本文為澳門獨立媒體《論盡媒體》特約轉載,原標題為:「一哥」論政──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與論盡對談錄。最近我們開始供稿《論盡》並在Patreon合作推出全新訂閱計劃,亦同時在Matters轉載《論盡》精選文章,讓兩岸四地讀者更了解澳門社會議題。
我們的話:本文是《論盡》賀一誠專訪系列的最後一篇。2014年,特區正值換屆,崔世安無懸念應再做一屆,但坊間卻傳時任立會主席賀一誠也是有力競爭者。《論盡》記者便刁鑽地問了各種「如果做了特首會怎樣做」的問題,當中關於問責、高官輪換、特首應有能力等回答,至今成為見證,有些做了(如改革基金會);有些,則仍有待後世評價...
「作為立法會主席,只要符合基本法規定的人士,我們都應支持他出來參與特首選舉,這是我的態度。」正當建制派忙於向行政長官崔世安「表忠」支持他連任之時,作為建制派高層的立法會「一哥」賀一誠卻保持「中立」,不加入「表忠」之列,此舉一出,便贏得社會上不少的掌聲。
在進入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之時,作為立法會「一哥」以及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對於尚有數月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有何看法?他會對下一屆特首有哪些忠告呢?對於下一屆政府的施政理念,他又有何想法?另外,2009年的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當中,賀一誠特首的最熱門人選,外界盛傳他在建制派及中央心中的認受性最高,然而,他又是最早表明不會考慮參選特首。到底當年他拒絕「當選」的原因是什麼呢?
以上疑問,將會在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接受論盡專訪的對談中找到答案。
論盡︰到現時為止,除了特首崔世安表明會「競選」連任之外,仍然未有其他人宣佈將會參選,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會否是崔先生連任「獨腳戲」?
賀︰我想這是因為報名期還未到的緣故,我想不會只有一個人參選的,但拿不拿到入場券我就不敢擔保,但肯定會有其他人參選的。作為現任行政長官,連任的機會肯定較高,基於對社會的承擔,再次參選亦是符合情理,亦是對自己工作的肯定。然而,有什麼人正準備參與,我暫時未有收到這方面的消息。
論盡︰香港那邊的情況是,當時梁振英出來參選,都得到部分市民的認同及支持,當時的民意調查中,他的支持率亦都不低,澳門會否出現這種有實力的挑戰者出現呢?
賀︰再下一屆選舉的情況可能會明顯一些。香港情況也是,曾蔭權參選連任那一屆亦是沒有什麼人出來參選。當時只有梁家傑一個對手,梁振英當時亦沒有參選。到了曾蔭權不能再連任時,才有唐英年,梁振英,何俊仁,三個出來參選。我想澳門政府到第五屆的時候,可能會有這個機會出現。第四屆選舉中,暫時未聽到有北京認可的候選人,可能有些人正在準備,但我不清楚。
現時大家處於一個不平等的起步線,現任特首對政府內部的各方面都比較了解,若果真的要辯論,挑戰者沒有明顯比他優勝的地方。到大換屆時,候選人處於同一起步線,會相對公平一些。
論盡︰那就是說,這將會形成規律,特首永遠都可做夠十年?
賀︰那也不一定。再看香港這麽多年來都沒有一個特首可以做足十年,董先生只做了八年;曾蔭權做了七年;現在梁振英做五年,能不能再做下去,我就不能下結論,下一次就要面對「普選」肯定更辛苦。他現在都沒有膽量「落區」,你叫他怎麼去普選呢?
論盡︰但是澳門的情況是,何厚鏵做了十年特首,崔世安今次成功連任亦成定局,是否代表在澳門比較容易做呢?
賀︰事實上,在澳門做特首是比較容易做的,因為從監管體系來說,立法會有官委議員,起碼很多事情都有保證,如果像香港「拉布」那樣,預算過不了,影響民生的時候,這樣的做法沒意思。合法,合理的監督是應該,不能缺位,這一定要清晰。
論盡︰香港建制派內部都會有競爭,澳門好像內定了特首就算,內部的控制是否很穩定呢?
賀︰無人控制,我都是建制派啦,我都不能夠說自己不是建制派,你說不是「大佬級」,都是「細佬級」啦,澳門地方水是好深,好多歷史背景一定要清楚。
論盡︰如果再下一屆,有什麼人選會比較有機會呢?
賀︰唉,政治的事情,一日都太長,不要說一年。六年之後的事情,很難評估,你以為我是風水先生可以猜到是誰嗎?只有到最後才知道。
論盡︰特首崔世安連任後,會否重組班子?
賀︰我想這是一定需要的,因為現屆班子全部都是「原裝」,基本上都是第二屆政府不動的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現在經過了十五年的施政後,我想適當調整是應該的。夠魄力的話,大手腳一些都不是問題。
調整的話,當然不應該再擴大公務員的編制, 2014年都去到三萬二千多人的編制,已經太驚人了!如果可以的話,應該要縮減編制,縮減重疊,合併相關部門。
論盡︰哪些政府部門要整合呢?
賀︰澳門是否需要那麽多的基金會呢?現在那些產業基金太多太亂啦!容易出現很多問題,每個基金都可以申請到錢,到最後可能會浪費很多公帑。
現時的基金會都是各自為政,文化產業基金可以申請,澳門基金會那邊又可以申請,對申請人來說,可能每個地方都想「撞彩」。但是為了善用公帑,減少重複申請的情況,所有基金會需要有一個聯網制度。
澳門一個這麽小的地方,產業不是很蓬勃,就不應該有太多基金。現時在非政府公庫的錢有幾百個億,就在這些基金的手上!政府無辦法管理,這是很大的問題。所以,「預算綱要法」一定要修改。現屆政府應該來不及做,但下屆政府一定要做
論盡︰現時的預算綱要法有什麼問題呢?
賀︰澳門需要一部真真正正的「預算法」,現時所謂的「預算綱要法」已經使用了30年,又廢又加,修修補補已經根本不成一個法,所以政府需要有一個新的思路,就是制訂真正的「預算法」。現時的「預算綱要法」已經符合不了澳門的發展需要,會使政府的財政上有很多漏洞,希望所有的基金都要納入預算法。
很多基金的收入都是政府撥錢,澳門基金會雖然是獨立收入,但都是公帑。現時所有的基金會都是「自治機構」,無人管,財政局管不了,立法會也管不了!最有權限的廉政公署及審計署有沒有審議過這些情況呢?
立法會沒有這個權限,口頭質詢又好,書面質詢又好,辯論都好,都是無法對基金會進行監管。但要記住,錢都是公帑,所有的收入都是來源於澳門人的公帑。現在問題是,錢到了基金會,就成了一個獨立王國的錢,這是最大的問題!
上一屆立法會通過了土地及文遺,城規「三大法」,在土地方面的監管已經鎖得好死,基本上有很多可以規管的地方。下一步就是錢的問題。審計出來有問題,其實可以交給廉政公署,廉署發現有問題,就交給檢察院,檢察院有足夠證據起訴,可以交給法院,最後就好似歐文龍那樣坐了牢。所以廉政公署應該要去管實事,不是判這個不對,那個不好,搞到好像判案似的。審計署亦應該要去做它有權限的事情。
立法的工作做得不好,立法會無法推卸責任。但政府不提案,立法會做不到事,關乎政府的經濟政策,政府的行政,政府一定要配合立法會,立法會一樣會配合政府,但亦要制衡,法律不健全一定要改。「預算法」的制訂,立法會和政府之間一定會有很大的爭議,但立法會會堅守符合澳門發展整體利益的原則。
論盡︰讓你做特首,你會怎麼做呢?
賀︰在澳門做特首,會有很多辛苦的事情,我的能力太低,所以做唔到,哈哈!
論盡︰下一任的特首有何挑戰,施政理念應該如何?
賀︰任何一個特首都要以民生為主,澳門除了民生事務,還是民生事務。民生事務,不過住屋,交通,教育,三五樣是主力。因為經濟已經那麽蓬勃,新一屆政府應該要培養更多人才,為第五屆政府做好基礎。
主要官員一定要在建制派到請人嗎?應該是局長到司長,司長再到特首,應該一個金字塔那樣向上流動,這樣才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方針,著重培養,以促進局長之間的流動性。
現在一個局長做十五年都還是同一個局,這是不好的,容易僵化。任何一個人在同一個位置做十五年,對他個人都不是一件好事,只是等退休,對他的下屬亦不好,上司永遠不退休,下屬就永遠沒有晉升的機會。一個局長做得好,更加應該要調去不好的局,等他去發揮,沒什麼大不了,三年不行又換了他。所政府在用人的方法上要重新整理。
論盡︰會否有司長是從局長中挑選呢?
賀︰現在看不到有哪個局長有這個能力,哈哈!現時的局長太過侷限於自己的局的範圍,一個司要管理的範圍不少,澳門地方很小,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局長晉升到司長需要一段時間的操練。
論盡︰那麼會從社會精英挑選嗎?
賀︰唔會,我認社會精英沒什麼人願意去這個那麽熱的地方啦,每次上到立法會,父母雙親,老婆孩子都要帶上,不是那麽過癮的事情,對吧?哈哈!
現屆政府的主要官員基本是不動的情況,經過五年的施政,應該要大膽一些去調整,否則,澳門真的太僵化了!現在的執行局面,對老百姓而言,他們做得不好,等於特區政府做得不好。每個局長都好用功工作,但做得太久,不換一換位,發揮不了他的能力。
論盡︰現時市民對官員最大的不滿就是無法問責。
賀︰局長不是問責官員,是公務員制度,佢可以做顧問,現在好多局長都去了做顧問,你說這是否問責呢?我們的問題只是司級官員,但是,什麼程度的錯誤,對市民造成什麼程度的損失時要問責,這是關鍵的問題。
犯了一點點錯誤就要馬上下台?我想在澳門每天都有高官要下台了!現時瀆職,亦不需要下台,瀆職亦好難去定義。貪污,是最容易要高官下台的,但他沒有貪污的時候,又怎麼挖到他貪污的證據呢?
個人認為,問責可以,但需要有定義,如何分清責任呢?這可能需要法院判決,大家先可以收口。判得輕又無用,判得重,以後怎麽辦?以後誰肯做?這是三煞位,誰上誰死。
論盡︰官員工作那樣辛苦,時常像啞子食黃蓮那樣,有苦難言似的,是否因為執政聯盟有太多的利益在其中呢?
賀︰社會可能是這樣理解,但我個人理解,可能會有一部分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主要因素是用人的機制。例如,賭牌的問題,那一定有商業的因素。唉,所以,政府是很煩的事情,我經常說,沒有這個能力就不要去做,哈哈!
論盡︰你覺得崔世安有這個能力?
賀︰有!都做了五年,怎麽會沒有這個能力呢?這個位置誰做都會有意見的,未來五年,意見會更加大。更難做的是第二個五年。人才找到好,對他處理民生事務上有幫助,澳門沒有經濟問題,最主要是合理性和公平性。要做到公平是最難的事情。
論盡︰澳門是否需要有一名強勢特首?
賀︰足夠強是好事,但要全面一些,不能偏幫某一方,自已要多分析。每一步要怎麽走,自己應該要多思考。知識面應該要加強,很多事情都需要自己思考。
論盡︰但現時崔世安已經有像「十八羅漢」那樣的,有十八個顧問幫助他施政,還有什麼好擔憂的呢?
賀︰所以,你一句我一句的,就不知道聽那一個好,哈哈!所以,凡事都要自己多思考。
論盡︰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時,你在建制派及中央的認受性最高的,理所當然是特首的最熱門人選,當年為什麼要拒絕「當選」呢?再下一屆選舉,會否參選呢?
賀︰再下一屆的時候,人都老囉,哈哈……澳門是一個人脈關係比較複雜的地方,我不是一個有複雜人脈關係的人,有很多事會亂,官清要殺人,山清要下雨,真的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
我自己都有評估過,來到立法會,我無所謂,可以做的事情,我一定會做足。應該公開的就公開,應該要做的就做,我一定會做好公平性。特首的話,不適合,真的不適合,但你有這個能力,大家都有能力嘛,我比他差了一點點,所以他(崔世安)做就對囉,哈哈!
做好立法會的工作,一樣幫到政府,一樣幫到澳門人,這是我自己做人的觀點,我唔一定要做到最大的那個,全國的法律,我經歷了那麽多,如果可以貢獻出這方面的經驗,我認為值得,這是我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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