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藝術(Performance Art)是什麼?
行動藝術是什麼?台灣行為藝術的先聲始於政治解嚴的八零年代後期。訴諸政治解禁議題─面對台灣最強大的體制力量─行動藝術呈現的是緊張的、游擊的、集體議抗,甚至受迫害、被箝制的黑色形式。然而先有生命觀、藝術觀而後有創作,經由藝術,我們能夠改變什麼?
湯皇珍談:由社會的角度出發— 談創造性的公眾事件與動員理念
「工作價值」的重新質問,對於勞動體制的突破介入,才使藝術家有成立工會的可能性。不論我們所對「職業」不典型,「工作」不典型,「價值」不典型—這樣一個追尋跟抗博,絕對不是只為藝術家。當有一天你看到一個能容多元價值以及抽象力的社會,你就會意識到我們藝術家為自我社會價值與位置身份的抗博是多麼珍貴。
展、演、論最終場《尤里西斯機器──回視湯皇珍「我去旅行」十五年。終站》
表演者與觀眾一起的行動與感受,共同創造了僅此一次且每場演出皆無法重複的觀看經驗,每一個參與者那些自我的移動、停住、感受或分心共同形成了一「旅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