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器官捐献协调员夏晓明:对抗传统与误解的劝捐之路 | 围炉 · RUC
他说,我相信善良的人们,一定会慢慢对我们事业接受的。
我也有样学样地写下封城笔记(二):开始做公益(中)
在中国做公益,尤其是和募捐相关的,首先涉及到一个牌照的问题。《中国慈善法》规定,但凡涉及公开募捐的,都要具有相应的公募资格。所以理论上来讲,任何机构非正式的慈善机构,在向组织成员募捐的时候,都存在合法性的问题。然而,遥疫情爆发之后,省市两级红会和慈善机构的信誉在瞬间掉到谷底,洗都洗不回来。
推送一些已被知乎删除的关于疫情的苏联笑话
流氓成性|红十的25个“黑幕”
文/汪若鱼1. 1995年,耿谆等多位花岗惨案的受害者起诉日本鹿岛公司,日本法院判耿谆方败诉,而后鹿岛公司主动拿出5亿日元“慰问金”。耿谆发表声明,反对判决,并拒绝“慰问金”。中国红十字会最终接收了这笔资金,代转给受害者及家属。中国红十字会扣了2.5亿日元作为“费用”。
靠“组织”,不如自组织——肺炎疫情暴露出结社自由缺失的问题
最近,有太多太多关于民间医用物资无法送达疫区,大家不信任红十字会,以及海外捐赠的物资必须经过红十字会等官方组织才能接受等等一系列的报导。matters上也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文章,里面的内容很详实,我就不多说了。总之一句话,我们看到了平常看到运转效率很高的“中国治理方案”,为什么在面对肺炎疫情的时候体现出如此低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