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要拿怎樣的證據提告,才可以要到更多賠償?
都要告外遇了,自然是賠償越多越好。但上網查了不少新聞案例,發現賠償金實在很參差不齊,有人可以輕鬆拿到十幾萬甚至是七位數賠償,有些人則是連五萬元都不到(不然就是不用賠),明明同樣都是被外遇,怎麼會差這麼多?
通姦罪沒了,就告侵害配偶權?蒐證和提告方式一樣嗎?
民法「離婚十大要件」中,「與他人合意性交」可訴請離婚的部分並沒有受到通姦除罪影響,若您手中有配偶與其他人上床的證明,那恭喜您有個相當強大的離婚籌碼。
被打要去哪裡驗傷?有驗傷單提告就穩了?
驗傷只能證明你有受傷,難以直接證明是對方造成的,所以不要高估驗傷單的證據能力。像辯方就常常會說是當事人自己摔到的、自己故意弄傷、當下拉扯時意外造成…等。所以證據最好能更多元,運用其他的事實去加強證明。比如施暴時的影像畫面原始檔,這份檔案最好要有明確的時間,如果能看到與受傷部位及時間吻合更好。
非訟業務跟你想的不一樣
日前有接到一通電話,有個台灣百大集團高層的委託人林先生表示,他因為一時意亂情迷,睡了下屬小芳,而小芳已有家室,更不幸的是最近告知委託人,她已懷有身孕… 林先生的案例,會有以下三種狀況: 1.林先生與小芳都有家室,但兩人仍想共組家庭 2.林先生與小芳只是逢場作戲,林先生需與小芳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