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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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美更傾向於直覺還是更傾向於判斷?

阿夢留言提到「審美的核心是心理學」,文章則講到「当我们说直觉喜欢或不喜欢的时候,这里的直觉就是“集体无意识和无意识”在起作用。只有在你开始进行自我分析,了解你为什么喜欢或不喜欢时,你的“意识”层面才开始主动掌权。」也就是說,阿夢認為審美過程更偏向個人作為審美主體、對審美對象的主觀直覺,而審美結果(喜歡與否)則是該直覺過程的反映。(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XD)

(當然在這邊多數哲學生會講說「啊康德的判斷力批判已經講過審美過程是經過思考的、判斷的、理智的行為了」或者更前面的「啊鮑姆加登建立美學體系開始審美這個字就幾乎脫離原義裡的直覺了」,但很可惜我不是那種引經據典當聖旨的人~所以你們就看我自己囉嗦好了XDDD)

阿夢提到的集體無意識跟無意識,依照我的理解分別影響了客觀審美標準跟主觀審美判斷,或許認為人作為審美主體在直觀到(包括看到、聽到、觸碰到等等)審美對象時,會以自身經驗綜合出美的衡量標準,直覺地判斷該客體是否達到這一標準。簡單講就是每個人可以憑藉自身經驗有自己的內在審美標準,該標準可以作為個人審美的尺度,快速得到這個人喜歡或不喜歡這個東西的結果。過程中無須複雜判斷,只需要直覺上的直觀感受。

那在這邊我覺得,第一,審美對象理應是某種藝術品,甚至假使有一個人覺得河邊的某顆鵝卵石「好看」的時候,也是解讀藝術的過程,也就是將鵝卵石視作藝術對象,可以有「願意把它撿起來擺在書桌上」之類的傾向,那麼該「解讀過程」就應當是判斷的,而非直觀的,也就是說該主體觀察過這顆鵝卵石的花紋(儘管這個過程很簡短)之後,對自身綜合感受的衡量(判斷的),而非對石頭映射進大腦的形象做衡量(直覺的),因為審美主體並非對石頭上的花紋有固定的、潛在的、經驗的判斷標準,而是對自身透過對物體的直覺後所產生的感覺有這樣的標準,但綜合自身直覺的過程並非直覺的,所以審美過程也不是對審美對象表象的直觀衡量,而是對表象背後本質(比如花紋的走向、顏色的搭配等等)的理解或解讀,以及對該解讀的衡量。

第二,啊幹,第二我要講啥來著……
第一段寫太長把第二段要寫的內容忘掉了……

算了想十分鐘也沒想起來,等到想起來的時候在留言區補充好了~_~

阿夢的文章中有提到:有人覺得爛俗小說寫得「好」是因為這個人讀得太少。也就是說審美能力可以透過經驗的積累提升。
也有講到,喜歡或不喜歡是集體無意識在起作用。也就是說,根據集體無意識的定義,審美是一種先天能力,那麼喜歡與否的標準就是人自己意識不到的部分,甚至會接近於「餓了就會想吃」的應激性反應,或許阿夢在這邊將喜歡與否理解為某種人類特有的直覺反應。

雖然我覺得這邊阿夢可能有點混淆美學意義上的「審美活動」跟主觀上「個人對美的感知」了……但下面都只會在個人對美醜或喜歡與否的感知層面上談:喜歡或不喜歡,是直觀的嗎?或者說,它們是人應對某種「美學刺激」的反應嗎?

比如阿夢文章中那副AI製圖的畫作,我自己第一眼看到的時候,甚至在還沒有分辨畫上的具體內容時,畫作色彩搭配給我的刺激就讓我直覺上覺得「好看」,但直覺上覺得好看意味著該評價出自於直觀反應嗎?即便出自直觀反應,這幅圖的美學核心是畫作的內容還是色彩,還是所有要素的綜合?
我覺得如果這幅畫的審美核心是色彩或任何直觀上的刺激,那麼說審美的核心是心理學、喜歡與否取決於無意識等等就沒問題,但如果這幅畫的核心是綜合要素的,那麼理解其美學核心的過程必然不會是無意識的,那麼至少審美的核心就不是無意識的。而直觀上喜歡與否的面向,假使將這幅畫縮減到只剩下色彩的程度,我在想人們還會直觀地講出「喜歡」嗎?還是說只有當這些色彩被放在某種「畫布」上的時候才能被「喜歡」或「不喜歡」?也就是說,問題被簡化到:直覺刺激可以脫離載體被喜歡(或不喜歡)嗎?

ㄜ…媽的囉嗦太久了後面我懶得想了,我已經好幾天沒打電動了我要打電動去了XDDD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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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學中世紀哲學,暫時還沒死的怪咖野人。正在學習如何假裝人類。 ⋯⋯ 喔幹,學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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