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员的自我发挥
在给美国诗人罗伯特•布莱的信中,特朗斯特罗默这样写道:
你的翻译最好的地方,是总能让我从中找回当初写这些诗时的感觉。其他译者提供的不过是已完成诗歌的一种(苍白的)临摹,而你把我带回到起始的经验。
我们都知「信、达、雅」的金律,诗歌还顾及音韵、节奏等等,要想兼得,必然夹带译者的私货才行。可是这私货,该不该有?有多少才算正当?没人说得明白,也无金律可言。
我就很反感某些字幕组的抖机灵,以一种黑话代替另一种黑话,约等于没翻。
一句 “you were Samwise to my Frodo”,没看过《指环王》当然不理解。如此比作尔康紫薇,且不说爱情能否等同于忠贞友谊,就连《还珠格格》也有历史和文化语境,不是一代人,就不懂这个梗。

假如字幕组老实,译作「一直以来 我以为你是我的忠实战友」。当然无过,但也无功就是了,原台词意蕴和引申而来的画面感,通通洗掉。
诗歌就更别提了。
译者万之在特朗斯特罗默诗集《早晨与入口》的前言声明,说应主编(北岛)要求,他努力遵循「母语与译文严格对照」,连有限定词尾和复数形式也都尽量译出。
我不懂瑞典语,尽管译文交付了准确的意象,祖国,死亡,码头等等,到我读时,脑海中的祖国是哪里、死亡是什么、码头什么气味,和瑞典人一定对不上。我也难用瑞典语默念音节的组合,特朗斯特罗默舌尖的弹跳,根本就是天书。所以,夸罗伯特•布莱的译文让原作者「回到起始的经验」,这是好翻译的标准吗?是的话,这褒奖未免太过个人了,没读者什么事嘛。
阅读翻译诗歌,文本欣赏是一层,还有乐趣在于,夹生的文字会促使你想象原文的风貌,以及母语读者是怎么品尝它的,这算是跨文化读者的专属乐趣。
就算翻译差劲,你就把它当作文字游戏的游戏。记得 Micheal Jackson 的专辑 Bad 引进版里,只有翻译后的蹩脚中文歌词,什么速度之魔、卖弄风情的黛安娜,教人浮想联翩。新疆街头招牌、《华盛顿邮报》最糟糕的比喻大赛也是一样,意思都懂,但翻译赋予的崭新语境,让喜感来得突然。

有人说刘慈欣该给译者磕一个,因为英文版《三体》有意模糊掉了原作者的性别意识(或者说性别无意识),让其免于不必要的舆论争议。
刘慈欣写「她什么都不是,她只是个女人」,英文版变成了:
She was nothing.
应该说世上本无一一对应的两种语言,翻译的境界,正体现在如何处理真实、正确、和美的分寸上。She was nothing 是正确了,但有没有可能,被剪掉的后半句里暗含作者的弦外之音呢?译员的自我发挥,固然有基于英文市场的善意考量,却也难逃僭越之嫌。
同样例子还有很多,有篇论文专门讲这个,感兴趣的朋友可读读。

一般事关审美类的文字,我都尽量找原文。尽管受限于语言水平、文化差异,吃不到全餐,因为消费的是美感本身,还是尽少掺杂他人干扰为好。只是最近在读特朗斯特罗默,必须借助译文,哪知节外生枝,获得了一些玩味。
对内陆长大的人来说,海是想象而非直接经验。特朗斯特罗默的诗总与海有关,我因而时时依靠对海的想象来完成对诗的想象,还依靠万之的译文完成对原作的想象。这双重曝光,无疑也算另一种翻译和僭越吧,乐在其中。

李源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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