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望系列 1001:吃得到的葡萄才是酸的

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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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最好吃的葡萄嗎?有,吃不到的葡萄永遠是最好吃的,吃得到的葡萄才是酸的。

 (原文刊載於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

文|白水  
難度:★★☆☆☆

芳芳

  這個世界有最好吃的葡萄嗎?有,吃不到的葡萄永遠是最好吃的,吃得到的葡萄才是酸的。在法國電影《芳芳》中,有一幕男主角亞歷山大跑了好長的一段路去追女主角芳芳坐的巴士,幾經辛苦他抄了小路,趕到了芳芳將會到達的車站。他的身影被剛到站的巴士遮蓋,正當每個觀眾都以為他會上車剩下一條無人的長街,但偏偏巴士走後,我們還看得見他寂寞的身影,獨個兒站在沒有芳芳的街道。後來他再跟芳芳見面,他就解釋為甚麼自己沒有上到巴士:他那時真的很想衝上巴士,但最終也沒有這樣做,因為他知道,五年之後的自己就不會再這樣追趕有芳芳的巴士。

電影《芳芳》男主角亞歷山大

  他是在說得到與未得到的分別:未得到的愛人永遠都最值得追求,但一旦到手之後,他或她就沒那麼可愛。雖然《芳芳》說得是愛情,或者說的是某一種愛情,但我們竟然發現原來慾望也是這樣的一回事。

你快樂嗎?

  你得到了十萬大元會很高興,忽然遇上飛來豔福也會很高興,於是乎好像有些事情無論甚麼時候、甚麼情況發生都會快樂,這就是說快樂取決於你做了甚麼、獲得甚麼。但其實我們都錯了,快樂真正取決於你有沒有慾望去獲得甚麼、做些甚麼

  我們要對某事某物有慾望,然後我們完成了得到了,慾望被滿足我們才會快樂。假如我們對它們沒有慾望,即使我們得到了甚麼也不會有太多感覺,所以有沒有慾望才是關鍵。快樂並非僅僅在於做了甚麼得到甚麼,而在於你有沒有完成、達到想完成和得到想獲得的事物。如果你給我十萬元,我當然高興,因為我窮,我對錢有慾望,但如果你給一個超級富翁十萬元,對他而言就像口袋裡的零錢,平日買車襯衣服都用了幾個十萬,當然不會在乎丁點兒的錢。正因他沒有慾望,所以你給了他,他也不會有太大感覺。

  慾望有個限度,不能滿足太多。我們可能很喜歡吃牛排,日本雪花和牛肉色鮮肉嫩,雪白的脂肪跟鮮紅嫩肉交錯,離遠已經香氣噗鼻,入口即融,這樣的人間美食我們當然想吃。可是這也只僅限於你對它有慾望,你才會想吃。假設我今天給你絕頂和牛,你吃了會很開心,但假如我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的三餐都只給你同樣的和牛,你愈吃就反而會愈不開心,可能過了好一段日子你還會見到和牛就想吐。正因「小食多滋味」,過度滿足反而會令慾望消退。所以慾望很有趣,滿足不了又會痛苦,滿足太多又會痛苦,慾望滿足只能徘徊在不足與過度之間,如此透過滿足慾望獲得的快樂才會恆久。

吃不到的葡萄

  常說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我說吃不到的葡萄才是最好吃的。之所以說吃不到的葡萄是酸,正因為你很想吃可是又吃不到,所以你才要說它是酸的,告訴自己吃不到都沒有損失,反而反映了對葡萄的強烈慾望。這是很想要但又得不到的情況。但還有另一個極端的情況,就是很想要,不過反而不想得到,因為得不到才最美好。

  慾望給滿足,我們會快樂,所以很自然人會認為滿足慾望就是最好的事,但其實不盡然正確。慾望滿足會消滅了你原先想要的對象:這兒說的消滅不是物理意義上把慾望對象用掉、消耗掉,而是指在意欲的層面上,當慾望被滿足之後,你原先意欲的對象就不會成你意欲的對象,即你已經不再想得到它,但反而你的慾望一天未被滿足,同時又未曾減退,那你就會依然想得到它、意欲它,它一直美麗。

  未吃的葡萄,只要你一日對它尚有興趣,它一日都是你想要的,永遠都是那麼可口那麼美麗,但一旦吃過了,慾望消卻,它就會變得平平無奇、不值一顧(除非你又再萌生慾望)。所以吃不到的葡萄永遠最好吃,因為你對它還有慾望,它還是你想要的 ── 沒有了慾望,它甚麼都不是。

  慾望有個時限,不能太快滿足,又不能放太久。慾望像酒,要慢慢蘊釀,假如未經過足夠的時間就滿足,快樂的強度就會減弱,因為它沒有被我們充分地期待過、渴望過。我們愈是期待,得到後的快樂就愈大。隨想即有的牛排好吃,但渴望很久很久的牛排更好吃。

  相反,若然我們意欲的事物一直得不到,那我們會痛苦會失望,甚至老羞成怒。然而,經歷過這些階段之後,你的慾望最後最後就會消散得無影無縱,像是一杯放冷了的午後紅茶,再好喝都有個時限。

來來回回

  吃到就不再好吃,追到了我們就不再追。原來我們想要後得到了就不會想要,就算我們再有同樣的慾望,也只是輪迴,直至到慾望真真正正完全逝去。於是乎我們處於來來回回之間。

  假如我們意欲的是一件物件那還好,但假如我們意欲的是一個人,那就有問題了。我們對他或她強烈的感受原來在慾望消逝後就會隨之而減退。物件用完即棄也並非無可爭論,那更何況是人?所以是得到的好,還是得不到的好?

  如果得到了,那你就滿足了,可是人就不再可愛。如果得不到,那人永遠可愛、永遠值得追求,但是永遠得不到又是一種痛苦,畢竟我們終極的慾望並未滿足。所以《芳芳》的男主角亞歷山大是個痛苦的人,他正因了解慾望的本質,所以不想去追求芳芳;追了他又怕幾年之後他就不會再追,可是不追他就永遠只能跟芳芳保持跨不過的距離。

  如果得到得不到都如此痛苦,那無欲無求豈非最為幸福?人要麼有慾要麼就無慾,有慾得不到我們就痛苦,得到了我們就獲得短暫快樂然後又再追尋;如果無慾,那就只會苦悶,因為畢竟世間上根本沒有一樣事物我想獲得,並且獲得了便得到快樂。所以有慾無慾,都是痛苦,原來我們跟亞歷山大相差無幾,分別不過在於,我們明白還是不明白這麼的一回事。 

白水
白木浮流水,白字做個水。見人不如見文,見文不如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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