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BL] 浮光掠影,只與你攜手平凡 - Chap.21

TEe_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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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餐時,Christ會先問他想吃什麼,用耐心對付他的選擇困難;吃到好吃的東西會非常開心地和他分享;逛家飾店時,喜歡每一個樣品房都進去觀賞一番;買杯子會問他喜不喜歡,並且一次買兩個;喜歡吃甜食這點也莫名可愛,明明就是個年過三十的男人。

Chap.21 模擬約會

「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嗎?」

莊明杰看著眼前氣噗噗的朋友,相當心虛地低下頭狂吸自己的冰咖啡。小溫則是一邊氣得翻白眼,一邊飛快遞攪拌著水果茶,莊明杰覺得小溫再用力一點就會把杯子捏爆。

「你們這樣跟平常有什麼差?蛤?」

莊明杰不敢回嘴,因為小溫說的一點都沒錯。

昨天,也就是自上次和小溫見面訂定作戰計劃後的第一個週六,阿杰邀了Christ一起出門。他們先是一起去Christ先前提到的店吃了頓豐富的早午餐,再趕在下午陽光最烈之前騎ubike去家飾店,慢慢逛了兩個小時,添了一堆家用品,再躲到附近一間不錯的咖啡店避太陽,Christ吃了一塊看起來就很甜的蛋糕,他自己則喝了一杯據說得過獎但他喝不出好壞的拿鐵。

最後,兩人在太陽下山之際,愜意地騎ubike回家,晚上叫了Pizza搭配Christ做的沙拉,一起窩在沙發上看電影。

「你根本就沒有傳達正確的訊息啊!」

「而且心動呢?請問這個過程到底有哪裡會讓人心動?!你這樣是要怎麼讓人家喜歡上你啊?只會把你當成很好相處的室友而已吧!」

阿杰尷尬得都快把咖啡喝光了。沒錯,臉皮薄的莊明杰無法把真正的作戰計劃說出口,彆扭了半天,最後改口說想週末想出去走走,問Christ有沒有空陪他一起去。於是昨天整個流程就是「我與好室友的一天」,真的就跟他們上一個、上上一個週末過得差不多,沒有害羞、沒有假裝不經意實則刻意的肢體碰觸、沒有曖昧,只有令人感到舒服又自然的相處。

但其實這種相處,讓莊明杰很心動。

不如說,他和Christ從一開始(撇除最初見的誤會不談)就很合得來,Christ私底下個性十分隨和,還十分善解人意。他偶然發現,原來自己會覺得住得這麼舒適,有一部分是因為Christ默默地調整自己以配合他的生活習慣。

通常,他這個粗神經的人是不會發現的,是有次的臨時加班突然被取消,當時Christ已經先回家了,晚了幾小時回去的莊明杰一開家門,就聽到室友忘情高歌的聲音。略感驚奇之下,莊明杰躡手躡腳地朝聲音來源走去,只見Christ戴著耳罩式的抗噪耳機,手拿遙控器充當麥克風,隨著電視螢幕上的Lady Gaga演唱會影片擺首弄姿,茶几也被他搬到一邊,儼然是把客廳當作舞台,恣意放縱他的天后魂。

那副耳機很眼熟,阿杰常常看見Christ戴著它,然而這般天后附體縱情歡唱的樣子,卻是阿杰沒有見過的,至少他在家的時候,從未曾被Christ的任何音量問題困擾,以致於他甚至不知道Christ喜歡Lady Gaga。莊明杰饒富興趣地默默看了一陣,不得不說,Christ的歌喉還挺不錯的,而他扭動身體的樣子...咳,肢體也滿協調的,不像他,是個肢障。

重點是,他又不穿褲子,不對,是又穿很短的褲子。

在一曲快要結束時,莊明杰趕緊退回門口,特意先大聲地說「我回來了」,然後繼續大聲抱怨工作並慢吞吞地脫鞋子,一直拖到Christ小跑步迎向他。耳機被Christ取了下來掛在脖子上,背心領口處露出的皮膚上沁了薄薄的汗,那張顯然已經天后退駕的臉帶著驚喜的笑容,回了句「你回來啦」。

莊明杰覺得,這種時刻就是很令人心動的。

點餐時,Christ會先問他想吃什麼,用耐心對付他的選擇困難;吃到好吃的東西會非常開心地和他分享;逛家飾店時,喜歡每一個樣品房都進去觀賞一番;買杯子會問他喜不喜歡,並且一次買兩個;喜歡吃甜食這點也莫名可愛,明明就是個年過三十的男人。

以上都是昨天「約會」時,讓莊明杰覺得心動的時刻。

但他最喜歡的,是兩人騎自行車時,Christ會在每一個路口回頭看看他。

如果這些都不能讓人心動,那談戀愛也太難了。

「你劃錯重點了吧!這個作戰是要讓『他』心動,不是你!你動死了他沒動有個屁用!」

喔,對耶。

莊明杰一杯咖啡已經見底,吸管裡發出吸到空氣和殘液的噗嚕嚕聲。

「你,再去點一杯喝的,然後我要好好教育你一下,這次失敗就算了,下次絕對不能失敗!」


自從泰國回來後,方文庭一直呈現一種戀愛中的狀態,要不是兩人工作都很忙,他真的巴不得每天準點下班衝去找何平偉。隨時隨地都想要見到他,而擅長打直球的方文庭也毫不掩飾地把心情傳達給威寶知道。

LINE私聊頁面

文庭(氫氫):好想見你喔嗚嗚嗚

文庭(氫氫):(愛我,現在・貼圖)

雖然威寶總是用別的貼圖轉移話題,至少他會陪著方文庭慢慢聊,了解威寶害羞的本性,方文庭認為這就是喜歡的人表達感受的方式。

方文庭翻看手機裡他拍到的何平偉傻笑著,他摸摸臉頰,第七萬九千六百三十三次回味何平偉輕輕印在上面的吻。

這個吻代表很多意義,他都懂,這也證明了他的喜歡並非單箭頭。

方文庭過往主動追人的次數寥寥可數,但只要他出擊,總是很快就到手了,何平偉是第一個讓他願意花時間慢慢接近、慢慢醞釀、慢慢追求的對象。原因他說不上來,只知道當他看著何平偉時,就油然生出一股想要珍惜他的感情,也許是他容易害羞的個性太可愛,也許是看他一點點向自己敞開心房所產生的優越感,也許就是非常老套的命中注定,他不知道,也不在乎。

關於他的很多事我都喜歡,但我喜歡他並不基於任何一點。

我就是喜歡他。

於是在週末成功拉何平偉出門約會一整天、吸取足夠的威寶養分後,方文庭決定要來好好策畫一下他的告白行動。

如此重要的事情,儀式感一定要做足。

再兩週就到何平偉的生日了,正是個將兩人關係往前推進的好日子呢。


週六早上臨近11點的台北市鬧區,滿是洋溢著青春活力的年輕人,莊明杰手拿著電影票和餐點兌換券站在人來人往的影城入口,等著約會對象的到來。

他有點不知所措,儘管面上不顯,心裡卻不斷思索怎麼站才不會看起來很呆。

身為等待的人,他處於下風,約會對象隨時會到,對方先看到他的機率比較大,他的表情、站姿,甚至是手部的小動作,都毫無防備地暴露在對方的視線範圍內。這種彷彿正被窺視的想法令人心焦,卻不得不承認有點刺激。所以,裝帥從這一刻就要開始了,必須把劣勢轉為優勢,不能太過,也不能太差,恰到好處地支配窺探者的視線,一如他今天的打扮。

他這次穿了簡單的白T恤和牛仔襯衫,搭配合身的黑色牛仔褲和休閒鞋,這套簡單又堪比網路潮男打扮的穿著,是他自那次Christ幫他配衣服後,潛心研究下的成果。畢竟他見識過約會對象的私服打扮,要莊明杰保持一貫的科技宅形象走在對方身邊,就算對方不介意,他的自尊心也不允許。

喔,他還戴了隱形眼鏡。

是我自己想打扮好看一點配得上他,讓他覺得我帥,所以我還是在做自己。

莊明杰為自己的雙重標準下了一個看似合情合理的解釋。

「Hey,帥哥,可以跟你要電話嗎?」

莊明杰的肩上被輕拍了一下,他回過頭去,混血兒好看的淺褐色眼睛帶著笑意,彷彿自帶閃亮背景地站在他身後。

問:約會對象來了,他好好看,我好緊張,怎麼辦?在線等,急。


Christ忍不住又脫了鞋子走回鏡子前面,再一次檢查自己的穿著打扮。應該沒有穿得太誇張吧?他早上有偷偷瞥見莊明杰的穿搭,Christ對他的進步感到開心,但一想到他是為了別人而進步的,又覺得有點失落。

即使如此,他還是默默配了一身明明款式都不一樣,卻像是情侶裝的打扮。

模擬約會也是約會,他為什麼不能偷渡一點小心思讓自己滿足私慾呢?

上週日晚上,莊明杰向他提了一個請求,竟然是要Christ陪他練習「約會」,因為莊明杰自己沒有正式約會的經驗,他不想在小溫面前出糗,只能拜託經驗豐富的Christ當他的「教練」,訓練他成為約會達人。

這個請求乍聽之下非常荒謬,但是Christ知道莊明杰就是個未開竅的偽直男,看起來又好像真的滿喜歡小溫的,君子有成人之美,Christ拒絕不了。

何況他也有私心,莊明杰沒有約會經驗,就表示他第一次約會是跟自己,所有他笨拙的、可愛的、帥氣的樣貌⋯自己都會是第一個見到的人,就算Christ不是他喜歡的對象,能夠當他第一個約會對象也是挺爽的。

當然,如果第二次、第三次,以致往後的約會都是和他一起,那就更好了。

Christ踩著自行車踏板往目的地,10月初的天氣已經轉涼,但偶爾仍熱到令人懷疑地球是不是要炸了。離約定時間還有一段距離,他放緩了速度,迎著風思索自己此刻想要趕快見到對方的心情代表什麼意思。

他喜歡莊明杰嗎?

喜歡。朋友間的喜歡,室友間的喜歡,同事間的喜歡。

會不會轉變成戀人間的喜歡?

那簡直太容易了。

不如說,這就是為什麼Christ會在中秋節後如此積極地替莊明杰找對象。

他怕自己喜歡上他,他不想喜歡上他。

不想喜歡上一個不會喜歡自己的人。

可是莊明杰...該說是天然呆嘛?還是真的直男(明明就是彎的還在那邊沒自覺!)撩人最致命?他對Christ好的方式太正中紅心了,那次邀Christ去他家過節就已經很暖了,但那只是第一道警訊。

莊明杰記得Christ對食物的喜好,兩人一起吃飯時,他專挑Christ喜歡的餐廳;他會等Christ一起下班回家、一起去健身;Christ隨口提到家裡缺了什麼,莊明杰就會去買來;最讓人受不了的,是他常常會買甜點給Christ。

也沒有到很頻繁,畢竟莊明杰常常唸說吃太多甜的對身體不好,但偶爾Christ會在辦公桌上發現一杯熱的焦糖拿鐵,或一塊巧克力戚風,或兩塊瑪德蓮,或任何Christ曾說過喜歡的甜點。

不可能會不開心,Christ只能一直警告自己,莊明杰就是這樣的好人,等到他有了交往對象,就沒有時間對自己好了,畢竟他喜歡的是可愛型男孩,這點打從初識他就表達得很清楚了,自己完全不在他的好球帶內,不要誤會。

而且,他們倆好像都忘了,莊明杰目前只是「暫住」,等他租屋處的工程結束,他就會搬回去了,屆時無論是他的身或心,都不會在了,所以,不要會錯意,平常心看待就好。

不要動心。

Christ停好車,往約定地點走去。一般來說,赴約的人從某層面看像是掠食者,處於掌控時間、進攻角度、戰略地位的優勢面,除非...掠食者自願成為獵物,例如此刻的Christ。

Fuck,真的好帥。

我去你媽的不要動心。

「Hey,帥哥,可以跟你要電話嗎?」Christ看著眼前這張熟悉的臉,把頭髮往後抓再配隱形眼鏡,果然整個人都不一樣了,不過,平常戴著眼鏡也很有味道。不知道他有沒有發現自己的穿搭是偷偷和他配色的呢?黑色上衣配他的黑色牛仔褲,深藍合身牛仔褲配他的牛仔外套...算了,他一介偽直男是不可能會發現的。

「你買好票啦?Nice, good move. (很好,好招)我看看...還有點時間,先去換吃的?」

「嗯。你怎麼來的?」

「騎ubike啊。你咧?」

「我也是。」

「你打扮進步超多的!Daddy’s proud. (爸爸為你驕傲)哈哈!」

「真的嗎?」

「對啊,很帥。」Christ笑著稱讚他,「小溫絕對會被迷倒的。」

「是喔...」莊明杰沒多說什麼,兩人換好餐點就往影廳走。這部電影的票房據說不錯,影廳幾乎坐滿了人,兩人坐定位後沒多久,燈光便暗了下來。Christ突然感覺有人輕輕拍了拍他的手臂。

「那你呢?」Christ感覺莊明杰靠近了自己。

「我怎麼了?」他往莊明杰的方向偏頭,黑暗中抓不準距離,Christ意識到兩人此刻靠得很近。

「你會被我迷倒嗎?」

大螢幕突然亮起,莊明杰的臉在眼前變得清晰無比,Christ發現彼此的距離比他以為的更近,太近了。

真的去你媽的不要動心。

早就來不及了。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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