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國境之南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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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當日記寫

因為翻到舊文章,心血來潮把林如是的《高校教師》連夜又看了一次。欸,34歲不算老好嗎......而且就,對啊,喜不喜歡自己心裡清楚。想一大堆,最後發現原來喜歡這件事無可抗拒。掙扎不了。

現在才發現通篇是小王子,那一朵乾枯的玫瑰,那一顆星球,那一輪夕陽。天知道為什麼冷淡的人談起戀愛來特別難以自持。

我想起來當初我喜歡這本的原因。因為它沒有一般言情小說王子公主幸福快樂的結局,他們只是被迫去旅行,而未來或是一切都是未知,卻讓人感到奔向夕陽的激情:

「說來荒唐,但他們也不知道結局會變這樣。小王子最後回到他的星球、見到他的玫瑰沒有?沒有人知道。只知道,四千萬萬朵玫瑰中,只有一朵對他是特別的。他流浪過許多星球,最後才懂。
最後,他終於懂得她沉默的語言。走回他們相對的那歲月。」

我很喜歡這一段。錯過的歲月,是錯過嗎?還是人生就是會這樣,有一些不能相見的空白,於是再見時,終於可以攜手走進彼此的時間裡?我走到了一個很討厭強求的年紀。人生的路上,並不是什麼都要撿拾。我不是挑,我只是看重我的感覺、明白我的心意罷了。

我不太清楚看了我寫的自述會有什麼心情,但是我想,他會淡忘掉我的。他早就發現,我不是願意被捕捉的個性,也因此,我往下一步的人生走時,他跟我不在彼此的安排裡。希望再也不見,還給我一份自在的清淨。我討厭他,討厭得要死,這是我現在的感覺。我對他最好的感覺,是沒有感覺。希望從今往後,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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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s我後來放棄了去理解某些行為的成因。我選擇了看重行為而非話語。因為行動比語言更有力量。 你的行為惹到我,我擋回去,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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