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習慣|一個人的暴走
我喜歡旅行,去不同的地方,看不一樣的景致,體驗另一種生活的點滴。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暴走。不考慮公交、出租或自駕,穿上適腳的跑鞋,背上相機或手機,朝著一個既定的目標,邁開雙腿。
暴走的習慣大概從大學時候開始。一次跨年聚餐後,酒足飯飽,突發奇想去天安門看元旦升旗。那夜的北京,積雪還躺在路邊,該是零下的溫度。我和一好友,一路縮手剁腳,抹著鼻涕。北京城裡燈火闌珊的市井巷弄雖然破舊髒亂,卻格外祥和溫暖,一個彎兒,繞過了一處王府的宅子改建的公館;又一個彎兒,高牆聳立間只一個簡單的門牌號碼和我們無盡的想象。那是我最喜歡的北京的樣子。從三環邊暴走到天安門時,天還沒有亮,也偶爾有稀稀拉拉的人群和我們一樣向天安門移動。那時的長安街上還有電報大樓營業廳24小時開放,我和同學還能蜷縮在長椅上小憩了一會兒,等待黎明。
我以為,只有在暴走中才能真正體會城市的魅力。紐約、香港、東京、新加坡這樣人口密集的城市是最適合暴走的。曼哈頓經緯分明,聯合廣場的朝氣、麥迪遜大道的貴氣、中城的俗氣、中央公園左右兩側的雋氣;或者從美洲大道斜穿,密集體驗國際多元藝術、文化。邊走可以邊看人,各種各樣的人;邊走可以邊聽,各式各樣的語言;邊走可以邊吃,豐富多彩的美食;邊走可以邊想,無邊無際的思緒。
暴走是介於有目的和沒有目的之間的活動。暴走的原則之一是不帶地圖,即使後來手機導航也只用在現場調研和迷路求救而用,當然迷路是必須的,迷失中才有發現。城市地標是心中的燈塔,紅色的東京塔、樓宇層疊的太平山、逶迤橫陳的漢江、霓虹閃爍的濱海灣都曾是我暴走的地標,但是我心裡記得的是在路上看到的冒出圍牆來的熱帶植物,路邊好吃到爆的500日圓的便當,傾斜的石階路旁裁縫店裡的花樣年華般的旗袍。
和家人出遊,一個人暴走的習慣成了奢侈。有過推嬰兒車的暴走,自己不經意成了他人眼裡不入格的風景。有少數幾次拽著家人一起的街頭暴走,總是緊張擔心不能在最短時間最短距離到達地標,於是逐漸放棄了。
於是一個人暴走的習慣演變成一個人清晨慢跑。在家人還在熟睡中,早上的城市就是我一個人的。慢跑是為了加快速度,這樣可以在有限的時間走得更遠,看得更多。早上的城市,也像剛睡醒的少女,素顏相對,散發著遊人如織時不一樣的魅力。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