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第四天
小時家貧,母親讀的書不多,只能做些針線扁,貼補家用,身為長女的我常需要擔任傳令兵的角色.
家母同時幫兩家西裝店工作,我需要幫忙遞送西褲,或是跑跑腿,我們三個小孩都只差一歲,舍弟和舍妹都負責玩樂,當時的我不懂,為什麼明明只差一歲,我卻要負擔家務.
家父很早就拋下我們離開家了,家母需要一雙可以互相扶持的手,這我完全可以理解,小時候我痛恨附近的貓,因為牠們總是趁我一個閃神,就把桌上的魚給叼走了,換來我一頓竹筍炒肉絲,我更痛恨那台老古董的洗衣機,每次都轟隆轟隆作響,時不時罷工,害我得一直站在旁邊幫衣服喬個舒服的位置,避免機器無法正常運作.
這些都是我的日常...
我知道家母相當辛苦,三個孩子最大的才七歲,這條路很難熬,我們從只租得起一房一廳,一直到後來租下整個平房,日子一樣要過,家母賺得夠我們吃穿.
後來有消息傳我們所在的位置要被徵收,心中暗暗作喜,因為空間的狹隘讓我很不舒服,家裡的廁所沒有門,只有布簾,浴室只能利用廚房閒置空間作為沖洗用,年幼時尚覺溫馨,長成後只想逃離.
家母的個性保守,認為要搬家相當麻煩,所以一直撐著,彼時鄰居泰半已搬離,一直到最後一刻不得不離開,家母僱了一輛發財車,搬到鄰居阿姨租屋處,阿姨住一樓,我們住在二三樓,後來還乞丐趕廟公,阿姨自行搬走,這些都是當時的我感到難以理解的.
那時候家母已經辭掉西服的工作了,她在經營六合彩,很多時候被欠債的機會多,因為是賭資,沒有辦法名正言順地要,所以家母挖東牆補西牆,我剛出社會,家母說服我跟會,從每個月五千一直跟到每個月一萬,以當時的薪資水平,一個月最低月薪14500元的年代,這是筆不小的數字啊!
家母從來不說,只是我一個又一個的會都被家母挪用,我從來不知道,只當家母幫我存結婚基金. 家母總是說,等我結婚會整筆給我,當時的我存錢存得很開心,一直算計著自己手上的錢可以拿來作什麼,但是待我結婚時,家母一毛都沒有還給我,她兩手一攤,說是家父拋下我們,她的錢左支右絀,怎麼可能有閒錢?
我不知道該說這是長姐的無奈嗎?
後來因為嫁得不好,吃了非常多的苦,當時的家母因為妹婿而團扶搖直上,家母是一邊可憐我,一邊又是一副嗟來食的樣態,我不得不夾著尾巴求生存,我是這樣活在唾棄的眼神裡,一步一步慢慢把兩個孩子拉拔長大.因為需要仰人鼻息,所以舍弟和舍妹的孩子需要接送的時候,都是我做的,家裡有需要跑腿的工作由我代勞,但是家母總認為,你就是窮逼,做這些事理所當然,因為是固定的接送,我常是需要把自己的事排開,但是如若當天她們安排了外出,我常是不知道的,我比要付錢的司機還不如,對於我~他們呼之即來揮之即去.
所幸當時的娘家經濟不錯,我就算撿著廚餘吃,都還可以吃飽,我們就像附骨之蛆,扒著娘家過日子,一直到整個狀況開始走下坡,我的孩子也長大了,所以我很慶幸這一切的安排.只是在家裡,我就是一條蠹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