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物的體系,我的物件錄 · 第四天
(物件錄)Day 4:菲林相機
(修改过)
IPFS
聽說當年姑丈從日本工作回來的時候,給父親和阿伯(父親的哥哥)帶了一台菲林相機,Minolta的Auto Focus-TELE。他們稱之為傻瓜機,也是父親的眼睛。
如何可以回溯,可以想像,父親如何拿著這部德國產、日本購進的傻瓜機,也像一個興奮的傻瓜一樣,拍下不同時期的我。至少那些照片給我的感覺,是這樣。偷吃糖果、抱著兔公仔、雙手叉腰地面對著鏡頭。這些都是我,父親眼中的我。
直至不知什麼時候開始,Minolta壞掉了,被父親放在雙人床的抽屜裡,無人再問津。而那張雙人床也很久沒有人睡了,我們搬到另外一個城市,留下塞滿雜物的櫃子和空蕩蕩的樓房。可能基於成長中所帶來的羞澀和叛逆,我不再擁有由父親所拍的菲林照片。
近幾年,心血來潮,我特意將Minolta從抽屜裡拿出來,帶著它過安檢、坐飛機,抵達一個曾經有日本移民村的城市。那時父親與我已很少說話,只是偶爾與母親face time時,看到靜靜坐在隔壁單薄的肩膀。
在那個城市唯一熱鬧的大街上,有一間菲林小店,我將Minolta交給老職員。她小心翼翼地接過Minolta,它呀,幾乎跟你一樣大,快門鍵、鏡頭蓋都壞掉了。
「要修嗎?不一定會修好喔。」
「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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